通知 | 关于做好2019年度创业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 xiaoz 宜业宜居大武口
  • 2019-10-23 21:21:26
    【导读】×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
    通知 | 关于做好2019年度创业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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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各类群体创业补贴申报和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普通高校在校及毕业2年内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等。

    二、申请条件

    (一)申领人员需是在本市辖区内创业的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实体的法定代表人;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创业时间满1年,连续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吸纳1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其中,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正常经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

    (三)有固定营业场所,有经营业绩,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且无违法和不诚信纪录。

    三、补贴类型和标准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在校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初创项目补贴;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两次申领的创业补助资金累计不得超过1万元)。

    (二)就业困难群体一次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员、部队随军家属、复员退伍军人、低保人员、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6个月以上农民等9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解聘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带动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补贴。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6个月内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3000元,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两次申领的创业补助资金累计不得超过1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资料。提供《石嘴山市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和账号以及证明创业项目连续正常经营且带动就业有关印证资料原件。

    (二)就业困难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资料。提供《石嘴山市2019年度就业困难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9类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证明就业困难的印证资料原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扶贫手册原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解聘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并提供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有关印证资料原件。

    (三)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补贴申报资料。提供《石嘴山市2019年度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补贴申报表》,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营业执照、转移就业工作证明以及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有关印证资料原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大武口区就创局 沈萍霞 0952—2041610

    大武口区就创局 王晓梅 0952--2041609

    供稿:区人社局

    编辑:侯 慧

    审核:曹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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