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解读——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为了方便广大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服务,进一步扩大人社惠企政策覆盖面,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市人社局重新梳理汇总了人才、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51条,列明政策内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咨询方式等,形成《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让企业看得懂、看得清、看得明,能便捷地享受有关政策服务。
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解读——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就业创业方面政策——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解读——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内容
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申领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2000元。
办理条件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从事全日制工作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办理流程
(一)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营业执照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申请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招用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花名册》。
(三)是否收费:不收费
(四)办理时间:即时办理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
营业执照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电话咨询:
0631-589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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