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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工作站资助和柔性引进的院奖励补贴申报指南

国科禾路企业服务平台2019-11-20 10:19:41
【导读】一、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资助申报要求(一)申请条件1.获得市级及以上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认定且在有效期内;2.工作站(室)在龙岗区建设并正常运营,所在单位注册、纳税、统计地在龙岗区辖区内;3.工作站(...

一、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资助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市级及以上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认定且在有效期内;

2.工作站(室)在龙岗区建设并正常运营,所在单位注册、纳税、统计地在龙岗区辖区内;

3.工作站(室)人员配备完善,所承担的课题或研究项目进展正常。

(二)资助标准

对市级及以上认定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按上级扶持资金额度1:1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资助经费使用范围应与上级合同规定的使用范围一致。

同一院士(科学家、专家)设立的不同级别的工作站(室),只能申请配套资助一次;不同院士(科学家、专家)设立的工作站(室)可分别申请配套资助。

二、柔性引进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奖励补贴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所依托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

2.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柔性引进院士的,院士奖励补贴名额不限;柔性引进其他科学家、专家的,只给予1名科学家(专家)奖励补贴,且该科学家(专家)应为工作站(室)命名者;

3.该院士(科学家、专家)在工作站(室)正常开展科研工作;

4.院士(科学家、专家)的奖励补贴从批准建站时间的次年开始起算,逐年申请。

(二)资助标准

对经认定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柔性引进的院士(科学家、专家),按照单位给予人才的劳务费用50%给予奖励补贴,最高50万元,最长分5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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