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性的结构调整和变化莫测的时代,在制订策略时要考虑的最后一个基本原则是,经济现实和政治现实日趋分化。
世界经济日趋全球化。国家疆界成为阻碍全球化发展的成本中心。如第一章所述,企业和越来越多的其他组织再也不能按照国家经济和国家疆界规定自己的经营范围。他们必须站在世界的高度按行业和服务定义他们的经营范围。
但同时,政治疆界将不会消失。事实上,欧洲经济共同体、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或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酝酿中的南美经济共同体)等新兴的区域经济体是否能在事实上削弱政治疆界的作用还值得怀疑,更不要说取而代之了。
“主权消亡论”在1918年之前就出现了,至今仍不绝于耳。但是,在政治生活中还没有什么能取代国家政府和国家主权。事实上,自1914年以来,分裂的趋势就愈演愈烈。1914年以前统治世界上最大疆域的帝国现在已经土崩瓦解,它们是奥匈帝国和土耳其帝国、大英帝国、法国、荷兰、葡萄牙、比利时、横跨欧亚大陆的沙皇俄国和苏联。同时,由于财富和信息呈“跨国”分布之势(实际上指它们不存在任何国籍问题),因此面积不大的政治体拥有持续发展的经济实力。从1950年起,许多超小型国家相继成立,它们有自己的政府、军队、外交部门、税务和财政政策。然而,我们迄今为止没有看到出现任何全球性组织的迹像,甚至在经济领域也没有出现控制全世界完全无序流通的货币的全球性中央银行,更不用说控制世界税收和金融政策的全球化组织了。
即使在跨国经济体中,国家政治仍旧制约着经济理性(economic rationality)。例如,尽管欧洲经济共同体已经成立,但是事实证明,如果要关闭一家在比利时多余的工厂,然后将工厂搬到法国,即边境线的另一边,虽然只有30英里的间隔,虽然仍旧属于同一个国家,但是在政治上是几乎不可能的。
事实上,我们面对的是三个重叠的领域。首先是供货币和信息流动的、真正全球化的经济体系。然后是区域性经济体系,商品的流动畅通无阻,而对服务和人员的流动的阻碍虽然没有完全消失,但也是呈削弱之势。最后是国家和地方现实,它们首先属于政治范畴,其次才属于经济范畴。这三个领域发展得都很快。企业和其他组织(如大学)都别无选择。它们必须同时在所有领域生存和发展。这就是在制订策略时必须考虑的现实。但是,任何地方的管理人员都不了解这个现实的真正含义。他们仍旧在摸索。
在制造、金融和保险等领域,许多或者大多数大型多国公司都打破国家界限,成立遍及全世界的“业务部门”。例如,对于分布在各地的租赁业务,如西班牙或香港,金融服务公司都将它们视为一个企业来经营,而租赁业务又与该公司在西班牙或香港的任何其他业务(如外汇业务)毫不相干。但是,许多公司纷纷认识到,对于当地政府或当地的工会或当地的任何其他政治机构来说,“业务部门”只是毫无意义的想像。对于这些政府部门来说,只有西班牙或香港才是有意义的现实,因此该公司在西班牙或香港的业务才是他们理解和接受的部门,以及愿意打交道的部门。在我所知道的公司里,没有哪一个公司能够事先断定哪些决策和行动实际上属于“业务部门”的决策和行动,哪些属于“涉及所在国”的决策和行动,更不用说预先确定如何促使决策或行动符合两种现实(即跨国业务部门这个经济现实和西班牙或香港“主权”这个政治现实)的现状了。
但是,我们已经明显地得到一些启示。首先,我们清楚地了解到什么不能做,即愿意接受各种优惠的条件,做出符合当地政策的经济决策。由于政治体在经济上的权力越来越弱,因此总是试图抛出各种各样的优惠条件,以获取经济上的优势,例如免税、特殊关税保护、垄断保证、各种补贴,诸如此类。位于美国东南部的几个州就是典型的例子,他们通过向欧洲和日本的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大量补贴,吸引这些企业到他们那里设厂。当然,这种例子举不胜数。
同时,其中的许多例子是反面教材。欧洲和日本的汽车制造企业在经济利益上有足够好的理由到美国设厂(至少他们是这么认为的)。在许多其他情况中,例如小国提供的优惠条件,优惠条件只是企业进入某个国家或帮助本地企业摆脱困境的惟一原因。然而,我们完全可以预言,如果企业只是根据这种优惠条件做出决策,而没有考虑到经济现实的实际情况,企业到头来只会一败涂地。
例如,60和70年代,由于某个拉丁美洲小国向某个美国公司提出保证,保证该公司能够垄断该国的市场,因此这个公司进入了这个拉丁美洲国家开办工厂,但所有工厂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在经济现实和政治现实日趋分化的情况下,企业要牢记的第一条准则是,不要做任何与经济现实背道而驰的事情。我们首先要问:“如果我们不接受优惠条件,我们的企业策略是否要求我们这么做呢?”若答案是否定的,就不要做,尽管条件多么诱人。否则,失败在所难免,而且代价很昂贵。但是,即使答案是肯定的,对这些优惠条件说“不”也肯定是非常明智的。我们最终还是要为这种优惠条件付出代价的,而且是沉重的代价,这是我们根据所有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而且这种经验教训不胜枚举。
另一条“不要”原则也与第一条准则密切相关。除非目标企业符合本公司的经营之道和总体发展策略,否则不要采用参股企业的方式,特别是不要采用收购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扩张或发展业务。
在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产品和/或服务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法国,可口可乐公司的果汁饮料的销量远远高于碳酸饮料的销量。在日本,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的咖啡也是可口可乐公司的一种主要产品。但是,果汁饮料和速溶咖啡符合可口可乐公司的经营之道和策略。在物理性质上,它们与传统的可乐饮料风马牛不相及,但在所有其他方面,即在生意上,它们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质。 回过头再看看本章开头部分讨论的问题:策略有助于组织有目的地抓住一切有利机会。如果看似机会的机会不能提升组织的战略目标,机会也就不是机会,只会使企业误入歧途。即使所谓的机会符合或似乎符合国家的现实,即政治现实,它仍旧会使企业走弯路,企业只能对它置之不理。否则,企业几乎注定将以失败告终。
关于“不要”原则的讨论到此为止。现在轮到我们已经知道的两个“需要”原则了。
企业要在不同地区发展和扩张,越来越不能沿用兼并与收购的做法,也不能采取在当地创办新的独资企业的方式。他们日益需要与位于其他政治区域的组织组成联盟、建立合作关系、组建合资企业和结成其他各种关系。换句话说,他们日益需要形成由经济个体组成的组织结构,而这种组织结构不能包含法律和政治意义上的个体。
今后的发展将以各种合作关系为基础,而拥有全部所有权及命令与控制的方式已经过时了。其中不乏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有些原因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但是,最令人信服的原因多半是,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既需要面对日益全球化的世界经济环境,又需要应付权力日趋分散的世界政治格局。合作关系决不是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完美解决方案。事实上,合作关系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如果经济个体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个体,而是合作关系、联盟和合资企业,而在这种关系中,政治和法律表像脱离经济现实,那么经济现实与法律现实相互冲突的问题至少会大大得到缓解。
最后的启示:所有企业都必须学会控制货币风险。今天,每一个企业,即使是纯粹的本地企业,都处在世界经济的大环境中。因此,即使企业的产品不走出国门,或者企业不从外国购入产品,他们都有可能受到币值波动的影响。
几年以前,由于墨西哥比索突然暴跌,即使经营范围只局限在当地的企业也遭受到惨重的损失。1998年,印度尼西亚货币骤跌,最纯粹的本地公司也无一幸免。
今天,整个世界充斥着“虚拟财富”,即在没有有利的投资机会时可以变现的货币。就是因为这个简简单单的原因,任何国家在突发的币值波动中都不能幸免于难。在所有国家,许多资金都没有投向不动产、企业、制造业或服务行业,而投向流动性强和价格起伏不定的“有价证券”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足够的国际收支顺差支付这种“有价证券”投资产生的利息,更不用说弥补这些资金撤离时所造成的损失了。
这种结果恰好与1973年尼克松总统废除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和实施浮动汇率制时的初衷形成鲜明的反差。当时美国政府希望利用这种措施会将货币的波动范围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但事与愿违。由于各国政府(美国政府带头)无节制地利用这种新的“自由”,货币发生了剧烈波动。这些货币还会继续发生波动。实际上,我们没有理由希望政治个体(即各个国家)根据其他政治当局的意愿制订自己的财政、金融和信贷政策。人们希望新成立的欧洲银行能够保持作为区域性货币的欧元的稳定。但是,要求欧盟的成员国在制订国内政策时考虑到欧元的稳定是不太可能的。
换句话说,在制订策略时必须考虑这样的假设,即货币将继续保持波动和起伏不定。这也暗示,每个管理人员必须学会管理外汇风险,而迄今为止懂得怎样管理外汇风险的管理人员可谓凤毛麟角。
组织无法根据本章讨论的现实,了解到他们需要做什么,更不用说该怎样做了。这些现实只是抛砖引玉地提出一些问题,组织需要制订相应的策略找到答案。有些问题迄今为止几乎很少能够在策略中反映出来。但是,除非组织从一开始就考虑到这些新的现实,否则组织的策略根本就算不上真正的策略。同时,他们也不会做好相应的准备,应对今后几年或几十年必将面对的挑战。除非企业能够成功地化解这些挑战,否则在一个混沌和结构性调整的年代,在一个经济、社会、政治和技术都面临转型的时期,任何企业都不无法取得成功,更不用说兴旺发达了。
摘自《21世纪的管理挑战》第2章《战略——新的必然趋势》,彼得?德鲁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