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9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其中“两市两县”利用率要达到85%以上;
全省秸秆还田利用率要达到55%以上,通过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路径,实现离田利用率最大化;
剩余的部分秸秆实现全部离田垛放、储备待用。
为此,省级财政投入43亿元,重点从11个方面给予政策补贴,进一步加大秸秆政策支持力度。
《方案》明确提出,2019年坚持疏堵结合和就地、就近、分散、多用途的原则,突出“一主两辅”(还田为主,燃料化、饲料化为辅),以今年秋收为节点,秸秆全部还田离田,确保我省全域、全时段、全面不烧。政策补贴资金实行先行预拨、敞口补贴、调剂使用、据实结算,给予地方充分自主权。
给予补贴的11个方面具体为
玉米秸秆全量翻埋和碎混还田作业补贴;
玉米秸秆覆盖还田补贴;
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
水稻秸秆本田腐熟作业补贴;
玉米青贮配套补贴;
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补贴;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补贴;
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建设补贴;
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
秸秆离田作业补贴。
记者:张桂英
编辑:孙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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